来源时间为:2018-03-08
各县(区)教育局,宿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政法和社会管理办公室,市湖滨新区教育局,市洋河新区社会事业局,苏宿工业园区劳动保障和社会事业局,市直各校:
为提升学生审美与人文素养,促进中小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展示全市中小学校艺术教育的成果,根据《省教育厅关于举办江苏省第六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苏教体艺函〔2017〕21号)精神,经研究,市教育局决定举办宿迁市第十四届中小学生和幼儿艺术展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植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深厚土壤,坚持以普及促提高、以提高带普及,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念、陶冶健康的审美情趣、培养良好的艺术修养,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推进学校美育改革发展,以优异的成绩向伟大祖国70周年华诞献礼。
二、活动主题
本届展演活动的主题是“阳光下成长”。
展演活动的各项目和内容要紧紧围绕主题,全面展现新时代青少年学生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树立远大志向、培育美好心灵,努力学习、全面发展、用于开拓进取的精神风貌。
三、活动原则
(一)坚持优秀文化方向。展演活动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和弘扬中国精神,继承和发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养深厚的民族情感,增强文化自信。
(二)坚持校园文化特质。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美育特点和校园特色,营造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杜绝展演活动功利化、娱乐化、成人化的现象,把握展演的正确导向。
(三)坚持面向全体学生。各地在整体推动展演活动工作的基础上,要重点关注农村和薄弱地区学校学生,努力给学生提供丰富多彩的艺术实践活动,项目开展要以群体性为主,提倡学校开展班级和年级间展示活动,努力让每个学生成为展演活动的受益者。
(四)坚持“四阶段”活动机制。按照各校、县(区)开展活动、市级评审和参加全省集中展演四个阶段有序推进。积极加强学校之间、地区之间的交流和学习,展示学校美育改革成果、引领学校美育方向。
四、活动项目
展演活动的项目分为艺术表演类、艺术作品类、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艺术教育科研论文五大类。
艺术表演类包括声乐、器乐、舞蹈、戏剧、朗诵;艺术作品类包括绘画、摄影、书法和篆刻;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包括剪纸、皮影、编织、刺绣、面塑(泥塑)、年画、版画、扎染(蜡染)、民间手工艺制作、创意制作等;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包括中小学美育教师队伍建设、中小学艺术课程建设与教学改革、中华优秀文化艺术传承、学生艺术社团及实践工作坊建设等;艺术教育科研论文包括艺术课程设置的研究、艺术教师队伍建设、课外艺术教育活动的组织与管理等。五个大类各项目的具体要求见附件。
五、对象和分组
展演活动参加对象主要为幼儿、中小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以及教师、教科研人员和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其中,艺术表演类、艺术作品类和的参加对象为幼儿、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的在籍学生,以及少年宫等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的学生;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参展对象为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的在籍学生;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的参加对象为中小学校长、教师,各级教育部门管理人员,以及从事中小学美育的相关人员;艺术教育科研论文的参加对象为中小学校长、艺术学科教师以及从事中小学艺术教育工作管理的相关人员。
展演活动组别:艺术表演类和艺术作品类分为幼儿甲组、乙组,小学甲组、乙组和中学甲组、乙组。其中,幼儿甲组为幼儿园在园幼儿,幼儿乙组为以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的幼儿;小学甲组为小学在籍学生,小学乙组为以少年宫等校外教育培训机构为单位组队的小学生;中学甲组为初中、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非艺术专业的中学生,中学乙组为中等职业学校艺术专业、艺术专业学校的学生和以校外教育培训机构为单位组队的中学生。
六、活动安排
1.第一阶段(2018年3月初-4月底前)为基层开展活动阶段。本阶段活动主要内容:以学校为单位,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艺术活动,发动全体学生参与,形成“校校有活动、人人都参加”的局面。要求各学校下载“宿迁缤纷校园”APP实时上传所有相关活动视频。
2.第二阶段(2018年5月底前)为各县(区)组织展演活动阶段。本阶段活动主要内容:在学校开展活动的基础上,各县(区)教育部门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集中或分散的形式组织展演活动。
市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体卫艺教处。请各县(区)教育部门和市直各校于6月1日前将活动实施方案、《宿迁市第十四届中小学生和幼儿艺术展演活动统计表》(见附件11)、艺术展演活动总结、简报、图片等材料报市组委会办公室,作为总结评选市优秀组织奖的依据。报送地址:宿迁市教育局体卫艺教处;邮编:223800;联系人:姜燕,联系电话:84389670;电子邮箱:sqtwyjc@163。com。
3.第三阶段(2018年6月)为市级评审展示阶段。本阶段活动主要内容:6月20-22日,市组委会对各地各校报送的艺术表演类节目组织集中展演评选,地点:沭阳县南湖小学报告厅;6月初,市组委会对各地各校报送的艺术作品、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和艺术教育科研论文组织评选。
4.第四阶段(2018年7月份以后)7月10日前,市组委会将评选出的我市优秀艺术表演类节目、艺术作品、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和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按要求报送省组委会,参加全省集中展演。
七、奖励办法
(一)奖项设置
(1)优秀组织奖:奖励县(区)教育部门以及获选参加省级展演的学校。
(2)艺术表演类奖:各项目分设一、二、三等奖。
(3)艺术作品类奖:各项目分设一、二、三等奖。
(4)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奖:分设一、二、三等奖。
(5)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奖:分设一、二、三等奖。
(6)艺术教育科研论文奖:分设一、二、三等奖。
(7)优秀创作奖:为本届展演活动原创的一等奖节目即获优秀创作奖。
(8)指导教师奖:奖励获得艺术表演类一、二等奖的指导教师(每个节目不超过3名)、艺术作品类一、二等奖的指导教师(每件作品限1名)、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一、二等奖的指导教师(每个工作坊不超过3名)。
(9)代表宿迁市参评省级展演的艺术表演类、艺术作品类、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和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授予特等奖。
(二)优秀组织奖评选要求
(1)评选条件
优秀组织奖:参评优秀组织奖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单位,要求组织工作扎实,有活动实施方案,并举办了县级或校级展演活动,学校和学生的参与率达98以上,活动形式丰富多样,效果显著,有工作简报和书面总结材料,获奖成绩优异。
(2)评选办法
县(区)教育行政部门优秀组织奖的评选,由市组委会根据各县(区)开展活动的情况组织评选。
八、组织管理
(一)市教育局成立市第十四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组委会。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体卫艺教处。各县(区)教育部门成立相应的活动组委会,负责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制定活动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各中小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成立由校长或分管校长为组长的活动领导小组,组织开展本校有关活动。
(二)各县(区)教育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将展演活动纳入年度工作计划,落实活动经费,按照展演活动要求制定活动方案和安全预案,完善工作机制,整合相关资源,增强活动实效。各地活动经费由地方自行解决。
(三)各县(区)教育部门要引导学校抓住艺术展演活动的契机,营造格调高雅、富有美感、充满朝气的校园文化环境,坚持勤俭节约和量力而行的原则,务实创新,力戒形式主义。各县(区)教育部门作为展演活动组织主体,不得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县(区)级展演活动。
(四)各地要及时总结经验,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要加强宣传,运用报刊、广播、电视、“宿迁缤纷校园”APP以及微博、微信等平台载体,广泛宣传报道展演活动的特色和亮点,彰显学校以美“育”人、以文“化”人的美育特色,并以此提升学校的社会影响力。
附件:
1.宿迁市第十四届中小学生和幼儿艺术展演活动组委会名单
2.宿迁市第十四届中小学生和幼儿艺术展演活动艺术表演类和艺术作品类的相关要求
3-1.宿迁市第十四届中小学生和幼儿艺术展演活动艺术表演类幼儿组节目数上报名额分配
3-2.宿迁市第十四届中小学生和幼儿艺术展演活动艺术表演类小学中学组节目数上报名额分配
3-3.宿迁市第十四届中小学生和幼儿艺术展演活动艺术作品类上报数名额分配
4.宿迁市第十四届中小学生和幼儿艺术展演活动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方案
5-1.宿迁市第十四届中小学生和幼儿艺术展演活动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的相关要求
5-2.宿迁市第十四届中小学生和幼儿艺术展演活动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上报数名额分配
6-1.宿迁市第十四届中小学生和幼儿艺术展演活动艺术教育科研论文的相关要求
6-2.宿迁市第十四届中小学生和幼儿艺术展演活动艺术教育科研论文上报数名额分配
7.宿迁市第十四届中小学生和幼儿艺术展演活动艺术表演类申报表
8.宿迁市第十四届中小学生和幼儿艺术展演活动艺术表演类汇总表
9.宿迁市第十四届中小学生和幼儿艺术展演活动艺术作品类申报表
10.宿迁市第十四届中小学生和幼儿艺术展演活动艺术作品类汇总表
11.宿迁市第十四届中小学生和幼儿艺术展演活动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方案报送表
12.宿迁市第十四届中小学生和幼儿艺术展演活动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申报书
13.宿迁市第十四届中小学生和幼儿艺术展演活动艺术教育科研论文申报表
14.宿迁市第十四届中小学生和幼儿艺术展演活动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汇总表
15.宿迁市第十四届中小学生和幼儿艺术展演活动统计表(表样)
2018年2月28日
附件1.
宿迁市第十四届中小学生和幼儿艺术展演活动
组委会名单
主任:汤成军市教育局局长
副主任:胡学瑜市教育局副局长
丁银川沭阳县教育局局长
成员:方坚沭阳县教育局党委委员
鲍鸿儒市教育局体卫艺教处处长
陈忠泗阳县教育局党委委员
裴昌松泗洪县教育局党委委员
李海霞宿豫区教育局副局长
陆滟滪宿城区教育局副局长
刘学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政法和社会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刘华东市湖滨新区教育局副局长
王平萍市洋河新区社会事业局副局长
苗飞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副处长、音乐教研员
徐大从沭阳县教育局体卫艺科科长
徐武元泗阳县教育局体卫艺科科长
李在松泗洪县教育局体卫艺科科长
张驰宿豫区教育局体卫艺科科长
张炜宿城区教育局体卫艺科科长
姜燕市教育局体卫艺处艺教专干
戚时巨市中小学教研室美术教研员
于洋洋市中小学教研室音乐教研员
张九军沭阳县教育局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