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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度宿迁市绿色学校(幼儿园)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3 7:14:34 浏览:431

各县(区)环保局(分局)、教育局,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政法和社会管理办公室,湖滨新区环安局、社会事业局,市洋河新区环安局、社会事业局,市直有关学校: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建设生态文明的战略部署,全面推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提高公众的环境意识,建立和完善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机制,促进青少年的环境教育工作,市环保局、市教育局决定组织开展2016年度宿迁市绿色学校(幼儿园)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名额

凡未获得市级绿色学校(幼儿园)命名且符合创建标准的单位均可申报,各地至少组织推荐一家申报单位。

二、申报条件

(一)创建标准原则上按照省级标准要求执行,编制的申报材料可以简化。各创建单位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在创建过程中注重质量,保证资料真实性和全面性,创出自己的特色。

(二)扎实开展环境教育,在学科渗透、校园环境管理、环保公益活动等方面业绩显著。

(三)近3年来,“六?五”世界环境日期间,根据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和我国环保部确定的世界环境日主题,申报单位组织开展“六个一”活动:上一堂环保主题班会、做一次环保义工、写一篇环保作文、听一场环保知识讲座、学唱一首环保歌曲、参观一次环境教育基地等。

(四)积极搭建学生广泛参与环保活动的平台,各学校(幼儿园)可结合实际参与江苏“美境行动”、开展环境问题调查等环保公益活动。倡导和鼓励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发动学生开展节约资源、保护自然的各类环保活动。申报有关资料、开展各环保活动的讯息等可从宿迁市环境保护局网(http://hbj.suqian.gov。cn)宣传教育栏目下载。

(五)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学校生态文明建设,全校(园)师生积极参与生态文明宣传,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较强,人与人、人与自然和谐共处,能带动家庭和社区参与生态文明建设。

三、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主要包括申报表、创建工作总结,体现创建活动开展的文字、数据、图片、视频等支撑性材料。为体现绿色理念,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申报表提供纸质版本(一式两份),其他申报材料倡导用电子版本(光盘、U盘或发送至邮箱)。

四、材料报送

各单位请按考核标准分类整理申报材料,并于2016年9月30日前报送至市环保局宣教中心,报送地址:宿迁宿城区平安大道68号203室,邮编:223800。联系人:徐万宁,联系电话:0527-84338680,E-mail:sqhjxjzx@163。com。

《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度宿迁市绿色学校(幼儿园)申报工作的通知》相关参考资料:
宿迁市购房补贴2016、2016幼儿园虐童新闻、幼儿园学费标准2016、2016寒假幼儿园放假、幼儿园工作总结2016、扬州幼儿园报名2016、男童幼儿园死亡2016、2016幼儿园事故案例、2016幼儿园过圣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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