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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22年度宿迁市人力资源服务业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4 15:52:07 浏览:41

来源时间为:2022-05-18

各县(区)、功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人力资源服务业监管,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和服务质量,近期拟举办2022年度人力资源服务业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企事业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含就管中心、人才中心、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职介所、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公司等)从事相关业务且未持有相应证书或原持有证书即将过期、已过期的工作人员,以及打算从事人力资源服务行业的人员。

二、组织报名

(一)报名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在国家规定的劳动年龄内;

3.具备国家认可的中专(或以上)学历;

4.申请资格培训前未从事过非法职业介绍活动。

(二)报名办法

报名工作应由各县区、功能区人社部门专人负责,报名时间为2022年5月18日—5月25日,符合报名条件人员填写《人力资源服务业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培训考核登记表》(附件1)(下载网址:http://sqhrss.suqian.gov。cn/),附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报送至各县(区)、功能区职能科室。各县(区)人社局于5月28日前将《人力资源服务业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培训考核登记表》(附件1)、《人力资源服务业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培训报名统计表》(附件2)(电子文档)报市局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处。

三、组织培训

本次培训由宿迁市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承办,培训时间、培训地点、收费标准等相关事宜视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四、考核发证

(一)考核。培训结束前组织考试,考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宿迁市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具体实施。

(二)发证。考核合格人员由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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