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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江苏宿迁市人才有限公司招聘10人公告

发布日期:2023/1/9 15:44:07 浏览:37

来源时间为:2022-12-15

宿迁市人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宿迁人才”)成立于2022年11月,是宿迁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营业务包括人才招聘、人才数据、人才金融、策展交流、人力资源服务、人才生态服务等。宿迁人才旨在按照“市场化运营、专业化服务、数字化赋能、资本化驱动、全域化拓展”经营模式,充分发挥政府与国资主体在人才工作中的强整合作用,聚力打造宿迁人才工作的人才服务平台、城高端人才引聚平台、创新创业人才孵化平台、人才生态综合建设平台。根据公司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工作人员10名。具体要求详见《宿迁市人才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见附件,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二、报考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权利。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爱党爱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和失信行为。

3.认同企业文化,愿意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履行员工义务。

4.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以及正常履职的心理素质和身体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具体详见《岗位计划表》)。

1)报考专业。报考专业认定,以《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为准;

2)年龄计算。年龄18周岁以上,指2004年12月15日及以前出生,年龄35周岁以内,指1986年12月15日及以后出生;

3)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2022年12月。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或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4)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高等教育学籍的;

5)受到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降低岗位等级、辞退等处分不满3年的,或受处间未满的。

三、招聘程序

一)岗位发布

通过宿迁市国资委网站(http://sqgzw.suqian.gov。cn/)、宿迁产发网站(http://www。sqcy。com。cn)、微信公众号【宿迁产发】、“宿心办”APP及宿迁人才网(http://www。0527rc。cn)等媒体向社会公开发布本次招聘岗位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2月15日9:00至2022年12月31日17:00截止。

2.报名网址:https://cfhr.sqsmk。net/#/candidate/login

3.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多报视为无效报名。考生须对照所报岗位要求,如实填写并提供岗位要求的各项材料,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

报名人员在网络报名时如遇技术问题,请联系0527-81008585。

三)适岗评价

1.根据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结合考生自身条件进行综合评价,经适岗评价筛选后,按照与岗位拟录用人数15:1的比例,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达不到15:1比例的岗位,将视情况进行岗位核减、岗位调剂或按照实际通过适岗评价人数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

2.进入笔试环节的人员名单,将在2023年1月5日17:00前通过宿迁产发官网进行公布,未进入笔试环节的不再另行通知。

四)笔试

笔试内容主要考察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能力等,不指定辅导用书。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关注宿迁产发网站有关公告。

五)资格审查

1.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顺序,按照与岗位拟录用人数6:1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参加资格审查人员需提供有效期内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证明(从学信网下载,海外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网络报名时提供的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职(执)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外语水平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关注宿迁产发网站有关公告。

2.通过资格审查的,将进入面试环节;未通过资格审查,产生缺额的,按照报考岗位考生笔试分数从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名单在宿迁产发官网上进行公布。

六)面试

1.面试共分为两轮。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关注宿迁产发网站有关公告。

2.第一轮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权重比例计算成绩,根据成绩从到低分,按照与岗位拟录用人数3:1的比例,确定参加第二轮面试人员名单(分数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末位同分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第二轮面试人员名单在宿迁产发官网上进行公布。

3.第二轮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二面成绩占60的权重比例计算总成绩。

4.第一轮面试和第二轮面试满分均为100分,考生两轮面试成绩必须都在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考录环节。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七)体检

1.根据考生总成绩从到低分(末位同分的,二面成绩高者优先;二面成绩相同的,另行组织考试选拔),按照与岗位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人员名单在宿迁产发官网上进行公布。

2.体检工作由宿迁产发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前,有工作单位的报考者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其他社会人员须提供人事档案代理机构的相关证明。

八)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考察。个人信用、违法犯罪情况纳入考察范围。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报考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廉政鉴定书。

九)公示

考察工作结束后,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宿迁市国资委网站、宿迁产发官网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十)录用

1.拟录用人员需服从岗位安排,根据岗位安排与招聘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服务期限最低为3年,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予以转正定岗;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2.拟录用人员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负责处理。

四、薪酬待遇

招聘人员性质为宿迁市人才有限公司正式员工,执行宿迁人才薪酬体系标准,按有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和企业年金。

为体现“识才、爱才”的工作理念,对于此次招聘中条件特别突出优异,具有较强工作能力的拔尖人才,将采用“一人一议”“一岗一薪”的方式确定具体薪酬待遇。

五、其他事项

1.在体检、考察环节因报考人员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而出现计划缺额时,可按该职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进行递补,每个职位只能递补一次。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后,不再递补。

2.在招聘各环节中,请考生注意浏览宿迁产发官网(http://www。sqcy。com。cn)的信息并保持通讯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造成延误的,视为自动放弃。

3.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将取消其报考资格。

4.对于本次招聘,宿迁产发不授权任何机构进行培训,请各位考生提高警惕,谨防受骗。

5.宿迁产发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情况等因素,调整、取消或终止个别岗位的招聘工作,并对本次招聘享有最终解释权。咨询电话:0527-81686997;81686106。

六、疫情防控

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此次招聘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各位考生对疫情防控有关措施和要求给予理解、支持和配合。

七、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执行招聘工作纪律,整个招聘工作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527-81686117;84360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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