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您现在的位置: 我爱宿迁 > 资讯杂谈 > 正文

宿迁调整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

发布日期:2024/3/18 12:28:28 浏览:5

来源时间为:2023-7-1

7月4日,记者从宿迁市“政在公开”线上新闻发布会获悉,为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支持缴存人合理住房消费需求,宿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了《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自2023年7月1日起执行。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有何调整?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最高额度是多少?商转公贷款业务最新政策是什么?关于这些热点话题,宿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书记、主任王晓刚进行详细介绍。

优化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调整政策。企业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5至12区间内自主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企业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应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后,报宿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备案,每年只能调整一次。

提高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最高额度。加大对新市民、青年人租房提取支持力度,单身的缴存人,每月最高提取金额调整为1300元,每年最高提取金额提高至15600元;已婚的缴存人,夫妻双方合计每月最高提取金额调整为1600元,每年最高提取金额提高至19200元。房租支出低于最高额度的,按实际租金支付。租赁自住住房提取时,缴存人需出具身份证、婚姻证明、无房证明、租赁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

增加非受托银行商转公贷款业务。非受托银行商转公贷款申请人需满足《宿迁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宿公积金委〔2022〕4号)文件要求,采取“先清后贷”的方式办理,即商转公贷款审批通过后,贷款申请人应自筹资金提前全部结清商业住房贷款本息。由于银行信贷政策,住房公积金各受托银行无法提供配套的非交易性商业个人住房贷款,因此不能办理商转公组合贷款。贷款申请人在向宿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商转公贷款申请前,商业住房贷款已结清的,商转公贷款申请不予受理。贷款申请人应充分知晓非受托银行商转公贷款的条件和流程,慎重办理贷款申请和商业住房贷款结清手续。

具体办理流程:贷款申请→贷款审批→商贷结清→签订合同→办理抵押→贷款发放。

申请材料明细:1.申请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户口簿和婚姻证明原件。2.申请人及配偶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报告原件。3.申请人在住房公积金贷款受托银行开立的可用于代扣还款的银行卡。4.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5.不动产产权情况表原件(房屋所在地不动产登记部门开具)。6.商业住房贷款借款合同原件。7.商业住房贷款银行出具的贷款基本信息表和还款明细表原件。8.其他需要的材料。材料2、5、7自出具之日起1个月内有效。

贷款审批:宿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商转公贷款进行审批,通过部门之间数据共享或线下部门协同查询不动产产权情况,如抵押、查封等。

商贷还款:审批通过后,贷款申请人先自筹资金提前至商业住房贷款银行办理提前还款手续,全部结清商业住房贷款本息,并于10个工作日内注销商业住房贷款房屋抵押登记。

签约抵押:贷款申请人应在注销商业住房贷款房屋抵押登记后15个工作日内,持商业住房贷款银行出具的贷款结清证明,先至宿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委贷通知书,后至商转公贷款受托银行签订《宿迁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借款(抵押)合同》并办理房屋抵押登记相关手续。

贷款发放:抵押完成后,商转公贷款受托银行收妥不动产登记证明后录入宿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息管理系统,宿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商转公贷款受托银行按照规定将贷款资金划入贷款申请人银行账户(应与商转公贷款受托银行一致),完成贷款发放。

宿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管理部可根据商业住房贷款发放时间,分阶段有序受理非受托银行商转公贷款申请,原则上按照2016年之前、2017年至2019年、2020年至今三个时间段分别在2023年7月、8月、9月受理,10月份之后不再区分时间段。

细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放款轮候机制。根据2022年12月19日出台的《宿迁市住房公积金逆周期调节政策工具箱管理规范》(宿公积金委办〔2022〕1号),建立住房公积金贷款动态调整机制。当住房公积金个贷率低于93(不含)时,住房公积金贷款正常受理,贷款发放无需轮候;当住房公积金个贷率在93(含)以上95(不含)以下时,且住房公积金资金净流量连续3个月为负数,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实行轮候制,轮候时间2个月;当住房公积金个贷率在95(含)以上97(不含)以下时,且住房公积金资金净流量连续3个月为负数,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轮候时间为4个月;当住房公积金个贷率达97(含)以上时,视情况延长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轮候时间并暂停商转公贷款、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等业务受理。(记者杨芹见习记者黄影)

标签:

责编:徒滢崔欣

7月4日,记者从宿迁市“政在公开”线上新闻发布会获悉,为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支持缴存人合理住房消费需求,宿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了《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自2023年7月1日起执行。

最新资讯杂谈

欢迎咨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