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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做好2016年宿迁名牌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7/24 2:25:52 浏览:1271

根据《省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名牌品牌创建工作的意见》(苏政发〔2007〕93号)、《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品牌发展战略的实施意见》(宿政发〔2009〕28号)以及《宿迁名牌管理办法》(宿政办发〔2012〕227号)的要求,宿迁市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决定组织开展2016年宿迁名牌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按照《宿迁名牌管理办法》的规定,申报宿迁名牌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食品、农产品:产品在市内生产,拥有自主有效的国内注册商标,产品批量生产3年以上;拥有固定的生产基地和专业技术人员,产品按照标准组织生产;产品实物质量水平、品牌知名度居市内同类产品前列;具有一定的经济规模,原则上申报产品2015年销售额达5000万元以上;申报企业需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有效运行;食品生产企业还需通过HACCP或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深度加工的食品按照制造业产品申报条件执行。初级鲜活农产品在无公害、绿色、有机等“三品”认证范围的,必须通过相应认证。

(二)制造业产品:产品在市内生产,拥有自主有效的国内注册商标,产品批量生产3年以上;产品实物质量、市场占有率在本市同类产品中处于领先地位;已形成一定的经济规模,申报产品2015年销售额在1亿元以上;产品按照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无法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的,按照在国内具有先进水平的标准组织生产;企业具有完善的计量检测体系和计量保证能力;企业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其他国际通行认证,并有效运行;企业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顾客满意度高。

传统特色手工艺产品要在本市境内生产,以手工制作为主,具有传统的民族文化和工艺特色,并有悠久的生产历史和一定的经济规模。

(三)服务业企业:企业服务内容明确,拥有自主有效的国内注册商标;企业主营业务年营业额、纳税额处于全市同行业前列;企业建立了完善的服务标准,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相关管理体系认证并有效运行;企业客户投诉处理机制健全,投诉处理、反馈及时;顾客满意度高。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具备申报评审资格:申报企业的申报数据达不到2016年宿迁名牌申报条件的;生产经营列入国家市场准入范围,申报企业尚未获证的;申报企业近3年连续经营亏损的;申报企业近3年内在各级质量监督检查、对外出口有不合格批次或因产品、服务存有被查实的质量问题被有关部门及媒体通报、曝光的;申报企业近3年内发生重大质量安全、质量投诉或环境污染等事故,经查证属实的;申报企业存有其它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

二、申报及评审工作流程

(一)材料填报。申报企业按照规定要求填写宿迁名牌申请表(见附件2—4,以下简称申请表),于8月31日前向所在地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申报。申请表中“申报产品的实物质量指标”数据来源于近2年县以上质检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本次申报材料一律使用本《通知》规定的申请表。申请表可从宿迁质量网(http://www。sq315.gov。cn)下载,市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不接收其他格式、其他内容的申报材料。

(二)资格初审。各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受理企业申报材料后,要对申报资格进行初审,重点审查申报企业是否符合本《通知》规定的条件,并对企业填报的销售额、税收数据、出口数据等主要经济数据征求县(区)统计、税务、商务等各有关部门意见。

(三)材料上报。各地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县(区)各有关部门意见后,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形成推荐意见,将推荐企业汇总表(见附件5)以及所有推荐企业的书面申报材料原件,于9月15日前报送市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过期不予受理,不接受申报材料更换。

(四)综合评审。10月31日前,市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办公室在对申报材料进行预审的基础上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根据需要对部分申报企业进行现场核实,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向市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提交建议名单。

(五)审议认定。11月30日前,市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审议确认2016年宿迁名牌建议名单,经公示后向社会发布。

三、工作要求

(一)申报企业需按固定格式作自我声明,承诺申报数据真实、可信,并由企业法人代表在《宿迁名牌申报告知书(企业承诺书)》(见附件1)上签字、盖章。

(二)严明申报工作纪律,严禁弄虚作假。各地市场监督管理局要认真组织,对本地申报企业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凡不符合申报要求、企业申报数据存在虚报或在评审过程和公示阶段发现问题经查证属实的,将予以通报,并取消企业申报资格。

(三)宿迁名牌评价工作严格按照《宿迁名牌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不收费用,不增加企业负担,不与其他任何评价结果对接。

市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办公室联系地点:宿迁市洪泽湖路110号(市质监局303房间),联系电话:0527-84358615。

附件:1.宿迁名牌申报告知书

2.宿迁名牌申请表(食品、农产品)

3.宿迁名牌申请表(制造业)

4.宿迁名牌申请表(服务业)

5.2016年宿迁名牌申报汇总表

宿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6年7月14日

附件1:

宿迁名牌申报告知书(企业承诺书)

实施名牌战略是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选择,名牌评价工作是推进名牌战略的重要内容。为维护宿迁名牌评价工作的正常秩序,保证评价工作的科学、公正、公平、公开,特向申报宿迁名牌的企业告知如下事项:

一、宿迁名牌评价工作坚持企业自愿申请,不搞终身制,不增加企业负担的原则。

二、宿迁名牌评价工作严格按照《宿迁名牌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进行,凡不属于《宿迁名牌管理办法》规定的评价程序的任何活动,均与评价工作无关,对评价结果不产生任何影响。在宿迁名牌产品评价过程中,市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不举办、不参与、也不委托其他组织举办与宿迁名牌评价有关的任何活动。

三、宿迁市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由有关政府部门、社团组织等单位组成。未经许可或委托,任何组成单位和个人都不能代表市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借宿迁名牌评价名义开展任何形式的活动。

四、根据需要,宿迁市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将对初选名单公示的同时,公示企业有关申报数据(涉及商业机密的除外),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五、企业在申请宿迁市名牌产品过程中,须恪守以下原则:

1、申报企业要诚实守信,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保证申报数据的真实、可查。

2、申报企业要遵守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得采取请客送礼等不正当手段,干扰宿迁名牌评价工作。

3、企业的申请材料一律按规定的格式编制,通过当地县级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报送。

4、企业的广告宣传、赞助等活动属于企业的商业活动,与宿迁名牌评价工作无关。企业应拒绝和抵制各种以盈利为目的的乱评比活动,并及时将有关情况向市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反映。

六、宿迁名牌评价接受社会监督,评价过程的相关信息可从宿迁质量网(http://www。sq315.gov。cn/)上查询。市名推委将设立专门的举报电话(0527-84358615),受理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投诉。

本企业确认已经理解上述条款,并在申报宿迁名牌过程中严格遵守。

企业名称

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日期:

附件2:

宿迁名牌申请表

(食品、农产品)

商标名称: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企业名称:(盖章)

企业代码:□□□□□□□□□

企业所在地:

填表日期年月

宿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印制

2016年宿迁名牌申报材料制作及填写说明

一、基本版式要求

1、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使用统一的申请表。使用标准A4纸(210mm×297mm),双面打印。申请表不另制作封面及封底,不采用硬皮材质,沿长边装订。

2、页码用阿拉伯数字连续编页,四号字体,位于页脚的外侧。

3、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或图形扫描件,请在保证内容清楚的前提下紧凑排版,建议两份证书占用一页。

二、填写要求

1、规格型号填写齐全,如果表中位置不够,可以另附详细材料。

2、表1、表2、表3由企业填写。表1中“企业性质”按国有、国有控股、集体、集体控股、外资、民营企业填写。

3、每份申请表只填写一个注册商标的单一种产品,若同一企业申报的同一产品有不同注册商标或同一企业申报的同一注册商标有系列产品的,按照实际注册商标或产品数分别填报。

4、以总公司名义申报的,可以包含子公司或分公司以及委托加工贴牌产品的有关指标,但申报企业必须在表3中予以具体填报。

5、表4推荐意见包括:申报产品实物质量状况,最近三年监督抽查和出口商品检验情况,用户对申报产品投诉情况,申报企业的质量管理状况,新产品开发情况等。

6、有关指标解释

a、成本费用利税率()=利润总额/成本费用总额×100

b、总资产贡献率()=(利润总额 税金总额 利息支

出)/平均资产总额×100

目录

一、申报宿迁名牌告知书………………………………………

第页

二、企业申报宿迁名牌综述……………………………………

第页

三、表1-企业基本情况…………………………………………………

第页

四、表2-企业申报及综合评价表……………………………………

第页

五、表3-申报产品生产企业基本情况表………………………………

第页

六、表4-所在地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推荐意见……………………

第页

七、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或扫描件)………………………………

第页

1、申报产品,申报产品生产线及企业全貌的照片………………

第页

2、企业营业执照及注册商标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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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基本证书(包括3C认证证书、食品安全市场准入证书、生产许可证证书、计量器具许可证证书、出口质量许可证证书、出口食品卫生注册登记管理证书等)

第页

4、申报产品采用标准首页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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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申报产品的主要性能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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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近两年县级以上质检机构出具的申报产品检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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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获质量体系认证和环境体系认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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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获HACCP(或ISO22000)认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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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获市级以上计量体系确认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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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企业售后服务网点建设、“三包”情况以及对消费者意见的处理情况的说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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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获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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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获无公害农产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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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获绿色食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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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获有机食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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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获原产地域保护产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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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近三年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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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专利证书及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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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获市级以上科技进步奖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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