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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宿迁市交通运输“十三五”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网络公示

发布日期:2016/9/10 7:15:55 浏览:1252

源一级保护区,且保护区面积大无法避让,环境评价中建议放弃该方案,如果路线尚有摆动的余地,环境评价中建议调整路线布设,对保护区进行避让。

总结论

宿迁市交通运输“十三五”发展规划实施后,可以有效地推进宿迁市综合运输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各种交通方式的比较优势和组合效率。本规划的实施具有广泛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对于促进宿迁市综合运输事业的发展,促进江苏和宿迁市经济的快速增长及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具有重要的意义。

通过完善规划阶段的环境保护措施,宿迁市域内的生态环境影响和环境污染能够得到有效控制,交通运输建设与环境敏感区的矛盾基本得以解决,与区域发展规划相互促进,以达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的统一。

拟规划实施在落实本评价提出的规划优化调整方案和环境保护措施、建议后,规划与区域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交通、环保、生态功能区等相关规划相协调,规划选线、选址基本合理,规划避开了重大的环境制约因素,对区域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不改变宿迁市原有的环境功能区划,从环境保护角度上论证该规划的实施可以接受。

《关于宿迁市交通运输“十三五”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网络公示》相关参考资料:
环境影响评价的公示、环境影响评价 公示、武汉十三五规划公示、宿迁市干部任前公示、宿迁市最新组织公示、环境影响评价、环境影响评价处、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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