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规范农业保险业务流程。规范统一保险条款,严格执行省有关文件规定的条款、责任和费率,严禁随意变更。规范开展承保工作,按“五公开、三到户”的原则,坚持自愿,切实将惠农政策公开、承保情况公开等要求落到实处。
加强农业保险工作创新力度。加强农险组织体系建设,按照4万人以上的乡镇3-4名、一般乡镇2名农险员的标准配齐人员,稳定和提高基层农险人员工作待遇,提升农险队伍整体服务能力。加快开发基层急需险种,确保年内食用菌、花卉、有机稻米等险种获批执行,进一步助推高效农业发展。全面提高信息管理水平,在农险服务大厅建成并升级农户自助查询平台,做好农业保险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标的等基础信息建立与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