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就宿迁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保洁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二)项目编号:SGC[2016]1005号
(三)项目预算:本项目服务期1年,预算为14万元
(四)主要内容:宿迁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院内全部区域的保洁工作,公共卫生的清洁、垃圾收集、清理外运等,具体服务内容及需求详见第四部分采购需求。
二、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并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人须是企业财务资信状况良好,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2、竞标人须具有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三级(含)以上物业管理企业资质。
3、拟选派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全国物业从业人员岗位证书(全国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
4、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其正式员工,提供2016年9月份以来任意一月投标人为其授权委托人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证明(证明以社保主管部门出具的为准)(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出席开评标会议的,同此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按照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四、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信息:
(一)本项目公告时间和报名时间2017年1月23日至2017年2月3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
(二)报名地点:宿迁市公安局1410室(宿迁市洪泽湖路152号)。
(三)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200元/份,售后不退。报名时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报名联系人:屠贵敏联系电话:15151149988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一)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17年2月8日15时00分;
(二)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7年2月8日15时30分;
(三)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宿迁市公安局新大楼1406室(宿迁市洪泽湖路152号)。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一)开标时间:2017年2月8日15时30分;
(二)开标地点:宿迁市公安局新大楼1402室(宿迁市洪泽湖路152号)。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联系人:左双
联系电话:0527-84354905
招标代理联系人:屠贵敏
联系电话:15151149988
八、财政监督:财政部门是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政府采购活动进行监督管理,监督电话:0527-84363063。
九、以上邀请函内容如有变动,将在相关媒体上另行通知。
《宿迁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保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相关参考资料:
保洁服务项目招标、宿迁市经济开发区、宿迁市开发区、宿迁市经开区、宿迁市交通产业集团、宿迁市开源置业、宿迁市、宿迁市经济开发总、宿迁市致富皮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