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19-06-28
?扬子晚报网6月28日讯(记者高峰)从7月1日起,宿迁市区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价格每立方米上调0.26元,调整后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为每立方米2.76元。
? 为疏导居民用天然气上游门站价格上涨因素,理顺终端销售价格,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省发展改革委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宿迁实际,宿迁市发改委制定了《市区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方案》,于2019年6月21日经市政府五届四十三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 据介绍,从2018年6月10日起,江苏省居民用天然气门站价格由1.75元/立方米上调至2.04元/立方米。2019年4月1日起,江苏省天然气基准门站价格调整为2.02元/立方米。居民用天然气上游价格每立方米上涨0.27元,涨幅15.4,触发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管道天然气经营企业向当地价格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价格部门审核,报当地政府同意后实施,并提前5个工作日通过政务网站公布联动后的居民用气价格,不需要再举行听证。 ? 为保障低收入群体生活水平不因气价调整而降低,宿迁市对经民政部门、总工会确认的低保户、特困人员、特困职工家庭,每户每月免费享受10立方米天然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