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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洋保险,“套路”自己员工,欺上瞒下!以后你们的保险谁还敢买?

发布日期:2022/1/8 19:37:56 浏览:123

来源时间为:2021-05-08

太平洋保险,“套路”自己员工,欺上瞒下!以后你们的保险谁还敢买?

2021-05-0800:30:23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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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苏电视台公共频道报道了一起宿迁太平洋保险公司员工购买自家公司保险被坑的纠纷,具体事情经过为:

宿迁的陆女士,于2018年经介绍进入太平洋人寿保险宿迁分公司当业务员,为了完成入职当月业绩,在公司一位老业务员推荐一口气买了4份保险,其中含括一份“金诺人生重大疾病保险(2018年半)”,20年缴费,每年保费4000元。刚入行的陆女士基本上不大懂,只是在老业务员“介绍”不管什么疾病都可以报销。购买半年之后,陆女士向公司申请后才拿到保险合同(奇葩的合同签订,也许是员工出于对自己公司的信任或者相关法律知识淡薄)。后据陆女士介绍,因为合同太厚里面涉及很多专业词语,拿到后她并没有仔细看,不知道实际赔偿需要满足很多条件。

约1年后,因为完不成销售业绩,陆女士从该公司离职了。

2021年2月,陆女士因为身体不适去医院检查,确诊为慢性肾功能衰竭,需要长期服药,治疗费用很高。陆女士突然想到自己买过保险,于是欣喜中申请了理赔。而令陆女士意外的是她却遭到了拒赔,宿迁太平洋给她的理由是慢性肾功能衰竭需满足肾小球过滤率小于25、肌酐大于442微摩尔每升,并且持续180天以上这三个条件,而陆女士一项都不满足,不算重疾也不算轻症。

据陆女士的诊治医生详细解释,如果符合保险公司的三项要求,那么陆女士病情已经发展到非常严重的尿毒症期。翻阅保险合同发现,条款中的确写明了上述的3个条件,但均为专业的英文缩写注明,若非专业医学人士根本不可能看懂。此外购买保险时,太平洋人寿公司的同事根本没有告知必须要符合某些条件,只是说只要是合同里写的病症就可以理赔。

无奈和愤怒之下陆女士诉诸于媒体,经媒体咨询各相关单位以及律师后得出结论:

宿迁市银保监局:说清楚,应该如实告知。

律师:保险公司未如实告知,则需承担理赔责任。

宿迁太平洋保险公司作为一家知名大型国企的分支机构,在宿迁理应诚实守信,细致入微的为当地人民群众服务,为他们的生命财产保驾护航,抵冲风险。

而以上视频里陆女士的遭遇,清晰的告诉我们:宿迁太平洋分公司营销混乱,上至业务经理下至普通销售人员素质低下,为了所谓的业绩任务,恶意隐瞒,不如实公开阐述要点,导致陆女士(自己员工,当时购买保险时在职)在身患病疾时却得不到有效及时的理赔。

如果陆女士不求助媒体曝光,得不到银保监局和专业律师的解析评判,那么陆女士和她的这个家庭注定将会承受沉重的经济负担,甚至很有可能导致一场家庭悲剧的发生。

更有甚者,太平洋财险宿迁中支公司利用保险代理机构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费用和财务数据造假,1月18日,被江苏银保监局官网公布两张行政处罚决定书,合计罚款25万元。胡建国时任太平洋财险宿迁中支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承担领导失职责任,被处以4万元罚款,并给以警告。

以上寿险也罢,财险也罢,都同属太平洋保险公司,宿迁太平洋公司对上谎报数据套取费用,下对自己员工恶意隐瞒酿成激烈纠纷,造成严重的业界和社会负面影响,人设尽毁。

太平洋保险公司,你的宿迁分支公司这样的胡作非为你知道么?以后你们的保险谁还敢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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