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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迁市“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2/13 18:10:55 浏览:233

模式改革,乡村义务教育水平持续增强。加快推进乡村小规模学校和寄宿制学校标准化建设,办好家门口的学校,关爱留守儿童健康成长。

强化政府举办义务教育的主体责任,根据生源变化、城镇化进程和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的要求,编制“十四五”义务教育学校建设规划,加快资源建设进度,持续扩大公办义务教育学位供给。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实施“一校一策”达标计划,建立消除超大规模学校和大班额的长效机制,到2025年,所有义务教育学校达到省定办学标准。

实施义务教育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扎实推进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推进义务教育从基本均衡迈向优质均衡。认真落实“双减”政策要求,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科学确定教学进度、教学内容及考试难度,加强作业管理,提升课堂效率,优质开展课后服务,培养学生的兴趣特长,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建立学习困难学生个性化帮扶机制,确保学生不因学习困难而失学。合理配置教师资源,依法推进校长、教师轮岗交流常态化、制度化。健全义务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完善区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监测评估制度,提升义务教育内涵建设水平。抓细抓实控辍保学工作,切实保障随迁子女、留守儿童等群体平等享受基本公共教育服务。

强化特殊教育发展。重视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推进普通学校融合教育发展,支持特殊教育学校拓展学段服务,科学规划融合教育资源中心建设,切实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加强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的指导、管理与研究,促进“普特融合”,提高融合教育教学质量。配合相关部门建立专门教育学校,把专门教育纳入义务教育体系。完善特殊教育、专门教育保障机制,建立特殊教育、专门教育专家支持体系。“十四五”期间建成1所市级特殊教育学校。

专栏2  推进“双减”工作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构建教育良好生态,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家庭教育支出和家长相应精力负担1年内有效减轻、3年内成效显著。全面压减作业总量和时长,学生作业设计科学,批改规范,负担合理;全面推行课后服务,课后服务覆盖面广,吸引力强,满足学生多样化需求;全面禁止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以教学研究和教育科研为支撑,推进“三学”课堂建设工程,培育一批课堂教学改革样板学校,以及学科建设、校本课程建设等方面的特色学校,着力提升课堂教学质效,充分显现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

3.促进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统筹全市普通高中教育发展,构建供给充足、普职融通、多样化有特色的普通高中发展格局。落实政府举办普通高中的主体责任,持续扩大普通高中教育资源,通过新建、改扩建学校、盘活闲置教育资源等多种方式,增加普通高中学位供给,充分满足人民群众的教育需求。积极实施县域高中振兴行动计划。加大优质高中创建力度,整体提高普通高中办学品质,统筹推进高品质示范高中建设,全市至少创成高品质示范高中立项校1所、培育校3所。推动全市普通高中更高质量发展,到2025年,90以上的普通高中达到省定三星级及以上办学标准,全面普及残障少年普通高中教育。

促进普通高中内涵发展,强化教育教学改革,推进教育研究与指导,积极探索跨学科综合性学习,积极参与国家新课程新教材示范校建设。办好综合高中(班),探索举办科技、艺术、体育、人文等特色高中,鼓励部分现有普通高中向特色高中发展。

构建创新人才培养体系。深入贯彻实施新高考方案,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切实提高育人水平。积极对接重点高校“强基计划”,促进创新拔尖后备人才培养无缝衔接。研发创新人才培养的校本课程,鼓励普通高中开设生涯规划指导课程、职业课程,有条件的普通高中探索开设大学先修课程。

专栏3  基础教育资源建设项目

扩大基础教育资源供给,到2025年,全市新建义务教育学校20所左右。提升义务教育保障能力,推进义务教育标准化办学。提前预判分析普通高中生源增长变化趋势,加大全市普通高中教育资源建设力度,保障学位供给。实施《宿迁市普通高中基础设施三年(2021-2023年)建设计划》,全市新建普通高中10所,改扩建5所,利用闲置资源举办2所。在此基础上,制定2024-2025年普通高中建设计划,纳入实事工程,确保如期建成投入使用。不断完善教育设施布局规划,优化教育设施空间布局,推进教育设施布局与城市发展相契合。

4.做强适应产业发展的职业教育。通过政府加大投入和引导社会力量投资办学等方式,加快中等职业教育资源建设,促进中等职业学校改善办学条件、扩大办学规模,解决生源高峰带来的职业教育资源不足问题。加快职业教育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实验区建设,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优化学校、专业布局,深化职业教育办学体制和育人机制改革,构建更加灵活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全力推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到2025年,全市中等职业教育资源基本能满足需要,建成混合所有制职技院校10所,建成“产教融合型”示范企业100个,每年为企业定向输送技能人才5000人,向本地企业输送2.5万人次,社会化培训每年达到5万人次以上。中职毕业生本地就业率保持在75以上。

推动产教深度融合发展。主动对接产业升级,对标宿迁产业集群,突出电子商务、机械制造、绿色建材、现代物流、江苏生态公园、乡村振兴等经济样态,推动职业教育与地方产业发展有机衔接、深度融合。支持行业企业参与人才培养全过程,鼓励社会力量通过资金、土地、装备、技术、人才等多种要素投资职业教育,鼓励社会力量参与职业院校运营管理。鼓励职业院校联合高等学校、行业骨干企业共建产教联盟,鼓励中高职和行业企业积极探索现代学徒制、企业新型学徒制,支持发展一批品牌化、连锁化、中高职衔接的职业教育集团。健全专业预警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专业建设与产业转型升级相适应,统筹建设适应需求、特色鲜明、交叉融合的专业群。

全面提高职业教育质量。建立办学绩效分类评价制度,并按照升学和就业不同的培养目标,落实“升学型”和“就业型”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系统设计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方案,与国家资历框架相衔接,实现技术技能人才贯通培养。促进各层次职业教育在专业设置、培养目标、课程体系、培养过程等的一体化改革。深入推进“1 X”证书制度试点,培养培训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实施“三教”改革攻坚行动,建立具有宿迁特色的“双师型”教师认证制度、企业实践制度、继续教育制度和聘用考核制度。

专栏4  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加大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力度。深入实施中职“领航计划”,打造一批优质特色品牌。推动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深入实施高等职业教育“卓越计划”,指导民办职业院校强化内涵建设。推进中职、高职、应用技术型本科教育分级培养或联合培养,完善中职高职“3 3”、中职本科“3 4”、高职本科“3 2”等培养模式。构建灵活开放的学习制度,为学生提供更多选择机会。沭阳县、泗阳县、泗洪县以职教中心为载体,每县重点建设好1所省现代化示范性职业学校。到2025年,全市5所省中职领航学校全面建成,形成以中职领航学校为龙头,省现代化示范性职业学校为骨干,各类职业学校错位发展、协调发展的格局。

5.加快高等教育提质增量。努力提升高等教育学校规模、数量和办学层次,补齐宿迁高等教育短板,积极构建以本科院校为龙头、高等职业学校为主体、成人高等教育为补充的高等教育体系。到2025年,力争引进1所知名高校进驻宿迁,重点建设1所省一流应用型本科高校,新设立1所公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启动筹建1所市属公办高职院校。

健全适切的地方高等教育体系。做强做优宿迁职教园区,统筹高等教育资源,建立以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为基本类型的市域高等教育体系。积极推进部属和省属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在宿迁设立分校、分院,引进转型转制的独立学院迁址我市办学,建成一批对区域和产业发展有较强支撑作用的高水平应用型高校。支持发展高水平行业特色大学、应用型高等学校和小规模特色学院。积极争取省级支持,推进中等职业学校提档升级,推动以宿迁高师为基础设置幼儿专科学校。努力推进宿迁职业技术学院、宿迁泽达职业技术学院两所民办高职院校整体升本,或部分专业招收本科层次学生。进一步支持推进宿迁学院发展,加快新校区选址建设,努力建成高水平有特色应用技术大学。到2025年前后,宿迁学院专业数量调整优化至50个以上,全日制在校生规模达到20000人,专任教师数量达到1000人,学科专业体系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匹配度明显提升,支撑力明显增强。

完善高校社会服务体系。加强应用型研究,瞄准我市重大战略需求,全面提升高校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交叉融合再创新的能力。提高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水平,深化地方现实问题研究和重大实践经验总结,形成有影响力的地方特色新型智库。引导高校参与共建产业技术相关的各类技术应用平台,促进高校科技成果就地转化和产业化。

6.推动终身教育体系建设。构建灵活开放的终身教育体系,完善以市开放大学为龙头,以县(区)开放大学、老年大学、社区学院为骨干,以乡镇社区教育中心和居民学校为基础的终身教育体系。

大力发展老年教育事业。发挥老年大学的骨干作用,健全政府、市场、社会组织和学习者等多主体分担机制,构建老年教育支持服务体系。鼓励校内外学习资源共建共享,充分利用数字化平台,建立以电视和互联网等为载体的远程开放的老年教育。鼓励和支持行业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设立老年教育发展基金。探索养教结合的老年教育新形式,开发满足不同需求的老年教育课程体系。“十四五”期间,每个县(区)至少建成1所老年大学,70以上的乡镇(街道)建有老年大学分校,50以上的村(社区)建有老年大学学习点。

大力发展城乡社区教育,为社区居民提供社会文化生活教育服务。推进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建立教育、培训机构与行业协同的终身职业教育技能培训机制。引导高职院校服务国家和地方重大发展战略,试办社区学院,面向在职职工、进城务工人员、新农民、残疾人和退伍军人等重点人群开展继续教育和技能培训。建立健全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职前教育与职后教育沟通衔接机制。到2025年,省级标准化社区教育中心达标率100,建成省社区教育特色品牌20个、市社区教育特色品牌50个,城市、农村居民的社区教育参与率分别达到70、50以上。

7.促进民办教育持续健康发展。坚持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坚持教育公益性,推进非营利性与营利性民办学校分类管理。根据民办学校办学属性,完善落实差别化扶持政策。健全民办学校健康发展机制,完善民办学校内部治理结构,依法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防范办学风险。引导民办学校创新办学理念,开设特色课程,打造特色品牌,举办特色学校,提升办学层次和水平。根据民办学校办学条件和办学标准,科学制定招生计划,适度控制办学规模,提高办学质量。

建立完善分类管理政策下的监管机制,创新监管手段,严肃违规惩处,提高民办教育监管实效性。建立健全民办学校党组织、董事会(理事会)、校行政、监事会,建立“科学规范、制度完善、决策公开、执行有效”的运行机制。突出对民办学校财务运行、招生、办学条件等重点内容的监管。全面清理各类违规办学现象。落实清理整顿违规办学的工作要求,整改国有资产参与举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问题,规范人员编制管理,不得向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新增派具有事业编制的教职工,加快退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中的公办教师。稳妥审慎引导薄弱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停止办学。

专栏5  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

制定市、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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