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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迁市“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2/13 18:10:55 浏览:234

)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实施方案,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强化政府责任落实,推进义务教育结构调整与布局优化,确保义务教育学位主要由公办学校提供或政府购买学位方式提供,推动市域教育生态持续向好,切实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教育获得感。“十四五”期间,全市民办义务教育在校生规模占比大幅下降,其中2022年各县(区)占比压降到15以内。持续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全面提高义务教育公平度和质量度。

(三)全面加强高质量教师队伍建设

把教师队伍作为教育事业的重要基石,充分信任、紧密依靠广大教师,不断营造浓厚的尊师重教的社会氛围,努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的高质量教师队伍。到2025年,增加招收乡村定向培养师范生800人左右,培养新增市级以上骨干教师600人,建成市级以上中小学名师工作室50个,建成市级以上“双师型”名师工作室40个,建设市级以上职业院校教学创新团队50个。

1.提升教师师德师风水平。突出教师思想政治建设,加强教师理想信念教育,创新教师思想政治教育方式和方法,建强壮大思政课教师队伍,加强校园文化阵地管理。全面推动师德师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把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根据新时期师德建设新特点,创新师德建设方法,增强师德建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引导学校把师风建设与教风打造、校园精神塑造整合起来,强化每一个教师师风意识。持续开展师德师风提升、巩固系列活动,不断丰富和完善理论武装、典型引领、查纠规范“三位一体”工作机制。

2.全方位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大力推进教师发展机构建设,加强与省内外优质教育资源合作,提升名优教师培养培训水平。支持师范学校优化教师教育课程建设,强化教学基本功和教学技能训练。提升教师教育保障水平,采取公费培养、定向培养等方式,吸引优秀青年报考师范专业。持续实施乡村教师培养与奖励计划,推动教师终身学习和专业发展。强化班主任工作激励机制,实施班主任育人能力专项培训,促进班主任专业成长。把班主任工作量纳入教师标准课时工作量计算。推行校长职级制,努力造就一支政治过硬、品德高尚、业务精湛、治校有方的高素质专业化校长队伍。加大校长特别是乡村学校校长培训力度,开展校长国内外研修,建立校长(园长)后备人才培养制度。加大名师名校长引培力度。健全市骨干教师、市学科带头人、市级名教师、省级以上名教师梯队培养机制;完善人才激励、保障制度,推进实施名教师、名校长“双名”培养工程,切实发挥名师、名校长示范引领作用。

3.深化教师队伍管理改革。强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统筹管理权,深入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实行教师聘期制、校长任期制管理,推动城镇优秀教师、校长向乡村学校、薄弱学校流动,促进教师资源优质均衡。统筹调剂增加教师编制,发挥备案制教师在弥补教师编制不足方面的作用。合理核定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逐年提高在编教师比例。发挥教育部门和学校在教师招聘中的主体作用,继续加大教师招聘力度,重点补充师资紧张的城区学校、新建学校、紧缺学段和音体美、思政等学科老师,落实乡村定向师范生培养计划,督促民办学校按照标准配齐学科教师。深化教师岗位制度改革,建立健全教师评价机制,在绩效评定、岗位评聘、晋职晋级和评先评优等方面构建更加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的评价体系。

4.提高教师社会地位和待遇。着力提升教师的政治地位、社会地位、职业地位,吸引和稳定优秀人才从教。完善教师荣誉制度,并对评优人员给予奖励。开展多种形式的优秀教师宣传活动,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健全工资待遇保障机制。建立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与当地公务员工资收入增长长效联动机制,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完善教师收入分配激励机制,有效体现教师工作量和工作绩效。推进教师职称评聘改革,完善岗位聘用管理机制,充分调动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保障教师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依法保障民办学校教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建立健全教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按规定为教职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依法保障和落实民办学校教师在业务培训、职称评聘、表彰奖励等方面享有与公办学校教师同等权利。

(四)努力提高教育信息化和装备现代化水平

充分发挥信息化在教育现代化建设中的引领和支撑作用。以智慧校园建设为抓手全面提升教育信息化水平,以新技术、新产品应用为取向推动教育装备现代化。“十四五”期间,实现千兆到校百兆到班,全市75以上的中小学校建成省智慧校园,全市30以上的中小学校达到江苏省教育技术装备Ⅰ类标准,通过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2.0工程,年培训教师1500人次。

1.全面提升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深入实施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全面构建“普惠公平、灵活多样、多元协同”的基础教育信息化公共服务体系。以中心城区教育信息化PPP项目建设为引领,全面建成市教育云计算中心、高标准教育城域网,实现国家、省、市、县(区)、校互联互通。全面开展智慧校园建设,并依托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建设智能化、物联化、感知化、泛在化的教育生态系统,实现信息技术与教育业务的深度融合,促进学习者开展智慧学习。依托市平台,为教育管理提供数据集成、数据挖掘、运行状况实时监控等信息支持。

2.积极推进教育技术装备标准化与现代化。新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照江苏省教育技术装备Ⅰ类标准、新建高中按照省四星级标准配备教育教学设施设备,推进数字化和智能化教育技术装备配备。现有学校对照技术装备配备标准,分步实施。加大教育技术装备育人功能,推动新技术新产品在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中的应用。推进教育技术装备管理工作全面信息化。建立完善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3.促进信息时代教育与管理改革。加强校园大数据中心建设,充分发挥数据中心在学校管理、课程教学、考试评价等实践中的作用。开展智慧课堂建设,探索“线上 线下”混合式、虚拟与真实情境相融合、学校与居家学习相结合等教学模式。以学习者为中心,提供微课、电子教材、移动课件、空中课堂等开放学习资源,支持云学习、无缝学习等学习方式。完善学前教育信息平台和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管理平台,建设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德育管理系统。利用大数据加强学生成长电子档案跟踪管理和分析,为教育教学改革提供决策参考。构建职业院校IT治理体系,将信息技术深度融入教育教学全流程和学校管理全过程。教育行政部门充分利用网络技术实现决策智慧化、管理可视化,实现实时监控安全预警和远程督导功能。

4.提升师生信息技术素养。全面培养教师微课、电子教材、移动课件、空中课堂等数字教育资源开发能力,提高教师云学习、无缝学习等技术应用能力。着力提升教师运用大数据等技术即时进行学情动态分析与评价的能力,将信息技术运用能力纳入教师专业发展和评价体系。依托北师大“美丽园丁”项目,开展信息技术应用能力骨干教师培训,累计培养骨干教师1000人。利用“人工智能 教育”,促进信息化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和评价体系。强化学生的数字思维和信息素养培养,鼓励学生利用信息技术开展跨学科、跨区域、个性化的学习。加强跨地区、跨学校合作,实现优质资源共享。搭建教师科研云端平台等开放载体,支持共建共享学科教育资源,建成具有宿迁特色的教师发展、教学研究与学生学习新样态。

专栏6 智慧教育提升工程

深入实施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全面构建“普惠公平、灵活多样、多元协同”的基础教育信息化公共服务体系。实现名师空中课堂、城乡结对互动课堂、网络名师工作室应用尽用。持续推进智慧校园建设,打造智慧教育示范区,全市中小学校省级智慧校园覆盖率达75,打造以人为本、线上线下相融合的智慧教育生态。

(五)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

以教育评价改革为牵引,统筹推进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加强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破除制约教育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

1.构建现代教育治理体系。加大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力度,完善教育行政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健全学校办学自主权的制度保障,充分激发广大校长、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创造性。深化依法治教。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完善学校治理结构,形成依法治校的良好格局。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推进依法行政。完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等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健全教育重大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健全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完善评估机制、定期开展清理。完善教育执法和监督机制,梳理细化教育执法内容,依法查处违反教育法律法规、扰乱教育秩序、侵害合法权益的行为。完善师生权益保护救济制度,健全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完善教育信息公开制度,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完善教育内部审计体制机制,加强审计机构和队伍建设,依法有序推进教育内部审计全覆盖,强化审计整改和结果运用。

2.统筹推进“四化”同步集成改革。推进落实《省教育厅关于支持宿迁“四化”同步集成改革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明确的相关任务,积极策应对接省教育厅对我市的支持和指导,制定年度项目计划书,细化工作举措,有序推进省内优质教育资源与宿合作、提升基础教育水平、推动职业教育提质培优、支持办好宿迁学院等工作,加快构建宿迁高质量教育体系,为宿迁“四化”同步集成改革示范区建设作出教育贡献。加强与苏州的教育交流合作,推进对口学校协作、合作交流平台建设和优质资源共享。

3.推进教育评价改革。贯彻落实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实施方案及系列配套文件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破除“五唯”顽瘴痼疾,系统推进党委和政府、学校、教师、学生和用人等关键领域评价改革,引导树立科学的教育发展观、人才成长观、选人用人观。坚决克服重智育轻德育、重分数轻素质等片面办学行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坚决纠正片面追求升学率倾向,不得将升学率与学校工程项目、经费分配、评优评先等挂钩,不得通过任何形式以中高考成绩为标准奖励教师和学生。各级各类学校立德树人落实机制更加完善,引导教师潜心育人的评价制度更加健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评价办法更加多元,社会选人用人方式更加科学。

4.稳步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构建引导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考试内容体系,加强关键能力考查,促进学科素养提升。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全面实行公民同招政策,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全面推进中考改革,推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改革,以初高中人才培养衔接为导向,优化中考科目及分值设置,进一步提升体育、艺术学科中考分值占比,完善初中综合素质评价办法。落实和优化热点学校指标生分配政策,严格落实普通高中学校划区域招生、分区域管理政策。按照全省统一部署,深入实施新一轮高考综合改革,认真做好高中选科指导工作,突出全面发展、综合考核和更加公平的选拔,实现学生成长、国家选才、社会公平的有机统一。

5.深化合作办学和集团化办学。继续加强与省内外教育名区、名校合作,引进先进教育教学理念、优秀管理团队和师资团队,提升地区教育水平。进一步深化同南通、苏州等教育发达地区互动互联,积极开展区域教育合作,在合作办学、教育研究、管理创新等方面深化合作,借鉴先进理念与创新经验,推动宿迁教育综合发展。充分发挥现有合作办学优秀项目的示范辐射作用,推广放大合作办学成果效益。搭建本地名校资源辐射平台,全面实施集团化联盟化办学,按照“项目引领、学校共建”的思路,实施义务教育集群发展战略,通过集群共管、课程共建、师资共培、资源共享、质量共评,实现义务教育学校优质集聚发展。建立本地名校培植制度,实施学校内涵提升计划,通过项目资助、专业引领、名师工程等路径,促进宿迁本地名校群的形成。

四、保障措施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

健全党的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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