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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启事(第7号)

发布日期:2016/10/21 1:39:54 浏览:526

为进一步加强我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要求,经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职位

招聘人数

学历学位

所学专业要求

备注

专业教师1

1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交通运输工程相关专业

本科要求为航海技术专业,持甲类三副证书

专业教师2

1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交通运输工程相关专业

本科要求为轮机工程专业,持甲类三管轮证书

专业教师3

2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船舶与海洋结构物设计制造

专业教师4

1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

专业教师5

1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

专业教师6

1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

专业教师7

1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学

专业教师8

2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航海技术

持有甲类三副及以上适任证书(持有甲类大副及以上适任证书,学历可放宽到全日制专科,年龄放宽到1973年5月6日及以后出生),分配到舟山航海学校工作

专业教师9

2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轮机工程技术

持有甲类三管轮及以上适任证书(持有甲类大管轮及以上适任证书,学历可放宽到全日制专科,年龄放宽到1973年5月6日及以后出生),分配到舟山航海学校工作

实训指导教师1

1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轮机工程(轮机管理)

2年及以上的海船电机员的海上资历(具有高校教学经历的可放宽1年)

实训指导教师2

2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轮机工程(轮机管理)

2年及以上的甲类轮机长的海上资历(具有高校教学经历的可放宽1年)

实训指导教师3

2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轮机工程(轮机管理)

持有甲类二管轮及以上海上适任证书

实训指导教师4

1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航海技术

2年及以上的甲类大副的海上资历(具有高校教学经历的可放宽1年)

实训指导教师5

1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船舶与海洋工程

有2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实训指导教师6

1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焊接工艺及设备相关专业

有2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实训指导教师7

1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有2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实训指导教师8

1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轮机工程

有2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实训指导教师9

2

专科及以上

航海技术

持有丙类三副适任证书(丙类大副及以上,年龄放宽到1973年5月6日及以后出生),分配到舟山航海学校工作

实训指导教师10

1

专科及以上

轮机工程技术

持有丙类三管轮适任证书(丙类大管轮及以上,年龄放宽到1973年5月6日及以后出生),分配到舟山航海学校工作

二、信息发布平台

一)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zsrls.gov。cn)。

(二)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zimc。cn)。

其中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为发布考试、体检、考察等相关信息的平台。

三、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户籍不限;

(二)年龄要求在1978年5月6日及以后出生(招聘计划中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四)目前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3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五)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六)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属于第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宜参加本次公开招聘活动。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七)相关资历等时间的计算截止至2013年5月6日,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可采用现场报名或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

(一)现场报名方式:应提供报考职位所需要的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相关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所有应聘人员均需提供一寸彩照1张及《舟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见附件)。

现场报名时间:2013年5月20日至21日,每日上午9:00至11:15,下午14:15至16:30。报名地点:舟山市临城新区海天大道268号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行政楼402室组织人事处,咨询电话:0580-2095011。

(二)电子邮件报名:报名人员下载并填妥《舟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粘贴本人近照),并将上述报考材料jpg格式图片(必须扫描而成)及电子版的近期免冠1寸照片,一并发送至指定邮箱:zszimc@126。com,报名截止日期为2013年5月21日。通过电子邮件报名的必须在考试前指定时间内将上述材料原件提交到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

(三)经过资格初审,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由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择日通知考试。

具体信息请关注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网(http://www。zimc。cn)通知。

报考人数一般应达到招聘职位计划数的3倍,如达不到规定比例,经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对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等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考试资格。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负责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五、考试时间、方式

考试内容为相关的专业知识,报考专业教师职位的考试形式为面试和说课,报考实训指导教师职位的考试形式为面试和实操,满分均为100分。面试成绩、说课或实操成绩合格均为60分,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按面试、说课或实操考试成绩各占50比例折合成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若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

考试时间、地点及考试办法另行通知。考试工作由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实施,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监督和管理。

六、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标准按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标准按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考察结果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聘用。

如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负责实施。

七、公示及聘用

经考察合格人员,按职位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舟山市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审核表》,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对象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13年9月30日前取得报考职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均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对象公示后,均不再递补。

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八、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

(二)对报考职位、学历、学位、所需专业要求以及其他要求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联系。

(三)招聘公告发布后7日内,报考人员对于认为存在应列入而未列入专业名称范围的,向浙江国际海运学院提出书面要求,经浙江国际海运学院研究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并决定是否增补进入专业名称范围;需要增补的,进行补充公告。报考人员对本招聘公告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7日内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反映,以便及时酌情纠正。

(四)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80-2095011,监督电话:0580-2095018。

附件:

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

二〇一三年五月六日

《上半年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启事(第7号)》相关参考资料:
浙江省海运集团、浙江省三门县海运、浙江勤丰海运、浙江和易海运股份、浙江海运集团、浙江省海运集团公司、浙江永航海运、上半年浙江民间投资、上半年浙江民间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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