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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16/4/16 7:39:29 浏览:2013

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

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现场登记

凡符合上述条件的、拟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请持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东代理人另需股东书面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拟出席会议的,请持股票账户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请持股票账户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于2016年4月29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00到公司指定地点办理现场登记手续。

(二)书面登记

股东也可于2016年4月29日前书面回复公司进行登记(以信函或传真方式),书面材料应包括股东姓名(或单位名称)、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或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股权登记日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联系电话、地址及邮编(受委托人须附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现场登记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卸甲甸南钢办公楼七楼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书面回复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卸甲甸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编:210035

联系人:卞晓蕾唐睿

电话:025-57072073、57072083

传真:025-57072064

(二)现场参会注意事项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个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

特此公告。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16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5月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代码:600282股票简称:南钢股份编号:临2016—039

债券代码:122067债券简称:11南钢债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尚须提交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的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与关联方的交易行为在市场经济的原则下公开合理地进行,以达到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目的。公司的关联交易没有损害本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日常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的主营业务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包括购买原材料、燃料及动力,销售产品和商品,土地租赁,提供和接受劳务,在关联人的财务公司存贷款。

2014年11月2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经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016年4月1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黄一新、祝瑞荣、秦勇、钱顺江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独立董事杨国祥、何次琴和韩顺平事前对该议案进行了审查,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董事会在对《关于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议案》进行表决时,公司关联董事均予以回避,会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

对于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发生的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公司均按照“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相关关联交易合同/协议的内容符合商业惯例和有关政策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我们认为公司2015年度关联交易执行与预测有差异符合正常商业变化,未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本议案中涉及公司简称的释义:

南钢联合指南京钢铁联合有限公司

东方钙业指安徽东方钙业有限公司

指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南钢嘉华指南京南钢嘉华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金越信息指江苏金越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复星财务公司指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五洲新春指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钢银指上海钢银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公司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如下表:

币种:人民币单位:万元

注:系本公司现款保证金利息。

2015年,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与预计数差异达3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且占公司2015年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情况说明:

1、公司向海南矿业采购铁矿石的关联交易金额比预计数减少14,350.76万元,主要系公司用料结构优化采购数量比预计下降所致;

2、公司向南钢联合采购氧气、氮气、氩气的关联交易金额比预计下降20,517.84万元,主要系公司生产所需气体数量比预计下降所致;

3、公司销售水、电及蒸汽给南钢联合的关联交易金额比预计数下降11,756.54万元,主要系南钢联合的实际需求量比预计下降所致;

4、公司销售水、电及煤气给南钢嘉华的关联交易金额比预计数下降7,449.24万元,主要系南钢嘉华的实际需求量比预计下降所致;

5、公司销售水渣给南钢嘉华的关联交易金额比预计数下降7,049.00万元,主要系南钢嘉华的实际需求量比预计下降所致;

6、公司向上海钢银销售钢材的关联交易金额比预计下降243,509.79万元,主要系上海钢银实际需求量比预计大幅下降所致。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及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

1、南钢联合

注册资本:85,000万元;住所:南京市六合区卸甲甸;法定代表人:黄一新;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为氧[压缩的]、氮[压缩的]、氩[压缩的]、氧及医用氧[液化的]、氮[液化的]、氩[液化的]的生产及自产产品销售。一般经营项目为钢铁冶炼、钢材轧制、自产钢材销售;耐火材料、建筑材料生产;自产产品销售;装卸、搬运;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矿业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南钢联合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南京南钢钢铁联合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截至2015年12月31日,持有本公司114,179,672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88。

根据《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四)项的规定,南钢联合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2、东方钙业

注册资本:3,600万元。住所: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梅街镇。法定代表人:秦勇。经营范围:非金属矿开采、深加工;改性、纳米、超细碳酸钙加工销售;非金属矿产品、金属材料(不含贵金属)、建材、机电产品(不含小轿车)以及开发矿山用其他产品的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东方钙业系南钢联合的控股子公司。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项的规定,东方钙业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海南矿业

注册资本:186,667万元;住所:海南省昌江县石碌镇(海钢办公大楼);法定代表人:陈国平;经营范围:黑色、有色及非金属矿石采选,钢铁产品,橡胶制品,旅馆业,机械设备、配件制造、加工、维修,有色金属冶炼,汽车运输、汽车维修、机动车检测,房产出租,技术咨询服务,建筑材料、化工产品(危险品除外)、水质净化制品、氧气、医用氧气的销售,电力生产销售,进出口业务,劳保用品,五金交电,电力,压力管道,通讯设施工程安装及维修,电气试验等。(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海南矿业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郭广昌控制的公司。

根据《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项的规定,海南矿业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4、南钢嘉华

注册资本:17,600万元;住所:南京市浦口区沿江街道新化社区;法定代表人:黄一新;经营范围:生产高炉矿渣微粉、钢渣、粉煤灰等综合利用产品及上述综合利用产品的相关产品,销售自产产品,提供相关的技术咨询和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南钢嘉华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金凯节能环保参股的公司,金凯节能环保持有其50的股权。本公司董事长黄一新先生任南钢嘉华的董事长,本公司副董事祝长瑞荣先生、董事秦勇先生任南钢嘉华的董事。

根据《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项的规定,南钢嘉华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5、金越信息

注册资本:1,000万元;住所:南京市沿江工业开发区杨新路252号;法定代表人:秦勇;经营范围:计算机系统、自动化系统、智能化系统、安全防范系统、机电一体化设备及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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